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工伤申报资料需要哪些

来源:找法网    时间:2023-08-05 09:38:02

一、工伤申报资料需要哪些

工伤申报资料需要: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料图片)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二、工伤申报赔偿需要多久

找法网提醒您,从工伤申请到赔偿,需要三个月到一年左右。其中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是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社保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六十日内;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去申报的,则职工一方申请的时间是一年之内。获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即可去申请工伤赔偿。

三、工伤申报的程序

1.工伤报告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4.协商赔偿程序。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X 关闭

推荐内容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15-2022 海峡医疗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2022009963号-10   联系邮箱:396 029 142 @qq.com